某医院外壳病房楼建筑面积31561.57、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17层、建筑高度为71.4m、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耐火等级均为一级,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其消防设计文件的施工图审查出现以下的问题。
1、设计依据中《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2006是错误版本,应修改为《办公建筑设计标准》JGJ/T67-2019;2、 LT1安全口门1.4m范围内设置有台阶,应校核修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第6.4.10条的条文解释:本条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指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电影院、剧院和体育场馆的观众厅,公共娱乐场所中出入大厅、舞厅,候机(车、船)厅及医院的门诊大厅等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3、 LT1、LT2地下楼梯间顶部设置的窗不在高部位,应校核修改;《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3.2.1条规定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4、疏散走道上设置的门不应小于规范对疏散走道宽度要求的值(不应小于1.5m,设置的门洞尺寸为1.5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第6.4.10条的条文解释:在疏散走道上不应设置卷帘、门等其他设施,但在防火分区处设置的防火门,则需要采用常开的方式以满足人员快速疏散、火灾时自动关闭起到阻火挡烟的作用。5、疏散走道上设置的门应取消(有特殊需要的可以考虑改为双向开启的门,有双向需要的门);6、应明确作为自然排烟窗的悬窗开启角度,不方便开启的应增设手动开启装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3.5、4.3.6条7、平面布置图上未见消防救援窗的标注,应校核修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第7.2.4条8、未明确风管穿过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时,穿越处风管上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应采用耐火风管或风管外壁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防火分隔体的耐火极限;《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4.8条9、应明确地下一层补风系统的补风风口的高度;《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5.4条10、应明确疏散走道吊顶的高度,如低于3.0m,则部分疏散走道的防烟分区长度超规范许可值(24m);《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2.4、4.3.3条11、屋面层通风排烟平面图表达错误,应校核修改;12、LT2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送风量不足(首层开向合用前室的门多樘门),应校核修改;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3.4.6条计算13、为明确建筑灭火器的小配置灭火级别(同时校核灭火器的保护距离),应校核明确;14、高位消防水箱的溢流管管径不足,应校核修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5.2.6溢流管的直径不应小于进水管直径的2倍,且不应小于DN100,溢流管的喇叭口直径不应小于溢流管直径的1.5倍~2.5倍;15、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的试水管上应增设流量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5.1.11条一组消防水泵应在消防水泵房内设置流量和压力测试装置16、消防泵房应根据消防泵的重量增设起重设施;消防泵房应设置挡水设施;《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5.5.1条17、消火栓泵和喷淋泵的出水环管的相对管上均应设控制阀门(图上只有一边设置),应校核修改;18、消防泵吸水连通管上应增设控制阀门;19、当消防水泵供水高度超过24m时,应采用水锤消除器而不是防水锤止回阀,应校核修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8.3.3条20、应对地下室的消防排水作出设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9.2.1条21、室内消火栓系统图上未体现试验消火栓的设置,应校核;22、应明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入口压力,并明确采取的减压措施;23、消防水箱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高和低报警水位(含消防水池);24、减压阀组未设置备用减压阀组(一用一备);25、消防电梯底部未见连通集水坑的连通管,应校核;26、应在安全出口外及其附近区域增设应急照明,其照度不应低于1.0Lx;27、应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门附近增设多信息复核标志灯;28、应对LT3楼梯间的地上部分应急照明作出设计;29、应对病房内的的应急照明作出设计;30、应明确疏散指示标志灯的规格大小;31、设置在走道上具有双向疏散功能的门应在门的两侧上方均设置疏散标志灯;3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线路、消防联动控制线路应采用耐火铜芯电线电缆,报警总线、消防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等传输线路应采用阻燃或阻燃耐火电线电缆;应校核修改;


